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权力很大的,比市政府权力还大。(一)领导市直机关党的工作。负责制定市直机关党的建设规划,对机关党建工作做出部署和安排;组织开展创建党建工作先进单位等创先争优活动,搞好党建工作督促检查和调研;对所属的机关、事业、企业单位以及省属驻漳单位基层党组织工作分类指导。(二)抓好市直机关党的思想建设。负责市直机关专职党务干部和理论骨干的培训工作;指导市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实施对党员干部的政治教育及培训;会同有关部门对市直各单位党组(党委)中心组学习提出计划,并做好督促、检查工作。(三)抓好市直机关党的组织建设。审批市直机关党的组织设置(含机关纪委)及换届选举工作;负责审批机关党委(直属总支、支部)和机关纪委的人选;审批直属总支、支部发展的党员;负责对市直机关专兼职党务干部的培训工作;管理市直党组织缴纳的党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公务员,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公务员是干部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主义事业的中坚力量,是人民的公仆。第三条 公务员的义务、权利和管理,适用本法。法律对公务员中领导成员的产生、任免、监督以及监察官、法官、检察官等的义务、权利和管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3种观点: 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是党内职位。机关党委的基本概念如下:1、机关党委,即指国家机关党的基层委员会,按照规范解释,是指在具有100名以上党员的各级机关中设置的基层党组织。机关党员不足100人,因工作需要经报上级党组织批准,也可以设立机关党委;2、除了机关党委,在机关内部还可以设立党总支、党支部和党小组。党总支主要在机关党员50人以上、100人以下的单位设立,党员不足50人,因工作需要可报请上级党组织批准设立党总支。党支部是机关党委或党总支的下级党组织,正式党员3人以上成立党支部,7人以上的党支部设立支部委员会。党支部下设党小组,协助党支部具体负责小组党员的管理;3、依据上述设立原则,可以发现一个单位内部的最高党组织是单位党委或党组,其次是机关党委或党总支,机关党委和党总支为平行党组织,区别只是党员多少,接下来是党支部,最后才是党小组。单位党委党组—机关党委或者党总支—党支部—党小组,构成了各级机关单位内部党组织的基本架构。机关党委和单位党委党区别如下:1、层次不同。单位党委党组是一个单位的一级党组织,由本级地方党委设立,接受地方党委领导;机关党委是单位党组织的二级机构,接受上级党组织和本单位党委党组双重领导。比如市直机关单位的机关党委,其上级党组织是市直机关工委,其日常工作就必须在本单位党组党和市直机关工委领导下开展;2、任期不同。地方各级党委由党代表发挥选举产生,实行任期制,任期一般是五年。单位党委党组由同级党委设立,没有任期的说法。但是机关党委由单位党员大会或者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实行任期制,每届任期一般为5年,任期届满按期进行换届选举,报上级批准。党总支和党支部每届任期则为3年;3、职责不同。单位党委党组领导单位各项事务,特别是“三重一大”事项原则上都需要由党委会或党组会集体决策,职责涉及单位的方方面面。机关党委只是单位党委党组领导下的内部党组织,主要职责是协助本单位负责人完成任务,改进工作,重点是对单位内部党员进行教育管理,不领导本单位业务工作。一个抓全盘,一个抓专项,两者有本质区别。综上所述,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属于党内的职位,由党委机关民主选举产生。【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 第五条机关党员100人以上的,设立党的基层委员会。党员不足100人的,因工作需要,经上级党组织批准,也可以设立党的基层委员会。党的基层委员会由党员大会或者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一般为5年。机关党的代表大会代表实行任期制。第六条机关党员50人以上、100人以下的,设立党的总支部委员会。党员不足50人的,因工作需要,经上级党组织批准,也可以设立党的总支部委员会。党的总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一般为3年。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市直机关工委副书记是正处级级别。副主席为副处级,党组书记正处级。若一个人任职,同时兼任正处级职位。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机构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国家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中央和地方的国家机构职权的划分,遵循在中央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地方的主动性、积极性的原则。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处长之上是厅局级副职、厅局级正职。一般处长是七级干部。我国《国家公务员法》第十六条规定:公务员职务分为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领导职务层运前型次分为:国家级正职、国家级副职、省部级正职、省部级副职、厅局级正职、厅局级副职、县处级正职、县处级副职、乡科级正职、乡科级副旁猜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一百零七条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城乡建设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民族事务、司法行政、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发布决定和命令,任免、培训、考核和奖惩行政工作人员。 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行政工作。 省、直辖市的人民政府决定乡、民族乡、镇的建置和区域划分。第一百零八条 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领导所属各工作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的工作,有权改变或者撤销所属各工作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的不适当的决定。第一百一十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本级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上一级国家行政机关负责并报告工作。全国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都是国务院统一领导下的国家行政机关,都服从国务院。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省直工委是有权力的。 直工委全称为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是党委领导的直属机关党的工作的派出机构。"省直工委"全称省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是省委的派出机构,领导省委直属机关党的工作。省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是领导省委直属机关党的工作的部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第十八条 公务员领导职务根据宪法、有关法律和机构规格设置。领导职务层次分为:国家级正职、国家级副职、省部级正职、省部级副职、厅局级正职、厅局级副职、县处级正职、县处级副职、乡科级正职、乡科级副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