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机关对报案、控告、举报,应当及时受理,并进行登记。认为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应当立即进行调查;认为不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应当告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投案人,并说明理由。治安案件调查结束后,机关应当根据不同情况作出处理,宣告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书,当事人对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七十七条 机关对报案、控告、举报或者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主动投案,以及其他行政主管部门、司法机关移送的违反治安管理案件,应当及时受理,并进行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