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学校安全隐患的排查,消除各种隐患给学校造成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确保师生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学校安全隐患排查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范小平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二、工作目标
积极组织开展好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活动,认真落实安全监管责任,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做到明确工作目标,强化责任意识,加强措施手段;通过全面排查整治安全隐患,将各类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杜绝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全校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三、检查内容
(一)校舍
(二)用电
(三)消防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情况;
(四)学校食堂卫生情况;
(五)校园周边交通安全情况;
(六)图书室、实验室、网络安全等安全措施落实情况;
(七)校园周边保卫工作情况;
四、排查隐患,及时整治。
学校领导建立一个排查小组,坚持每月进行一次安全保卫工作大检查。了解学校中的不稳定因素及矛盾纠纷的排查,并及时调解化解学校各类矛盾,将发现的隐患杜绝在萌芽状态。
1、排查校舍及设施设备安全隐患。学校围墙及重点基础设施安全隐患和警示标志教室门窗是否及时开关,课桌椅是否牢固。
2、排查学校食品卫生安全隐患。学校环境卫生每日清扫是否坚持,开关是否损坏。学校班级用水是否卫生。
3、排查学校消防安全隐患。消防通道是否畅通,灭火器材是否好用;消防报警装置和应急照明装置是否正常,防火警示标志是否损坏;学校危险化学物品和易燃易爆物品是否按文件规定实行专人管理、专柜存放;校内是否存在学生使用明火的现象;学校用电线路有无安全隐患。
4、排查学生路途安全隐患。各班级对学生开展交通法规和道路安全知识的教育情况,学校班级是否私自组织学生外出活动;禁止师生搭乘“三无”车(无驾驶执照、无牌照、无客运执照)、病车、超载车和禁止学生搭、骑摩托车上学回家规定的执行情况;对学生路途安全是否采取了向家长及学生的预告通报制度。
5、做好安全隐患排查台帐。在排查安全隐患和整改工作中,要认真做好记录,填写学校安全隐患排查登记表。在排查的过程中,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填写安全检查及隐患整改台帐,以便得到及时处理。
五、分级负责,落实责任。
校长李寅年:是学校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领导全校的安全工作,对学校安全工作负总责;负责全校安全工作的统筹规划;定期召集领导小组成员召开安全工作会议,总结并部署安全工作;随时了解各部门安全工作的开展情况、存在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遇突发事件时,启动安全工作应急预案,及时赶赴现场,担任总指挥并对善后工作负总责;代表学校与上级有关部门签订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
教导主任范小平:制定分管工作各阶段的安全目标、措施,督促本部门安全工作的落实;与各班签订安全工作“一岗双责”责任书;制定并落实教职工在学校安全工作中的奖惩措施;督促学校档案室做好安全工作,材料归档保密工作;负责大型活动应急预案的演练;负责学校安全保卫队伍的组建领导工作。
苗发砚:协助校领导完成预案演练的方案制定、实施及总结;及时了解安全隐患,完成学校定期检查的安全方面的书面记录;定期检查消防器材,熟练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遇突发事件,根据预警方案及时完成好工作;负责对学生开展安全教育,全面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及自救能力。掌握安保业务知识,熟悉学校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严守岗位职责和工作规程,爱护通讯器材和物防设备。维护值勤岗位区域内的正常秩序、疏导交通。及时发现值勤岗位区域的各类安全隐患并上报。果断处理值勤中发现的问题,必要时,启动报警器或向110报警。
蒙丽娟:负责学校安全工作台帐的建档,安全管理方面的文字工作,考核记载,数据统计,信息发布,家校联系网络。
范海霞:负责图书馆、多媒体教室、阅览室、实验室危化品等场所的安全管理;负责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等学科的教学活动、场所与器材的安全管理。安全教育校本课程编排和落实;结合教学常规检查和评估,督促教师落实安全常规管理,及时整改安全隐患。。
总务处童华业:负责安全工作的后勤保障,技防设施的配置管护、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的管理、建筑物及建筑施工安全,学校财产的安全管护,消防灭火器具的配置及管护。负责水、电、火安全工作。负责食品卫生安全,学校食堂宿舍聘用人员的管理,外来送菜车辆进出校园的管理,负责学校聘用人员的管理。
工会刘永春:发挥工会组织在“平安校园”工作中的监督作用;协助党组织做好教职工各种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的排查与化解工作;积极关爱教职工,对家庭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的,及时进行慰问、上门家访等,维护学校和谐稳定大局;
班主任:班级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对本班学生安全及教室的设施设备安全负责;认真落实学校安全工作的各项要求,及时解决班级出现的安全问题,排除安全隐患;在班委会设立安全委员,在班级设立若干安全员;根据季节变化提醒学生预防疾病,防范各种可能发生的自然灾害和安全事故;做好学生考勤统计工作,及时了解未到校上课或中途需离校学生的情况,并及时与家长联系,做好记录;对有特异体质和心理异常的学生,应在家长的配合下及时做好记录。在安排体育、劳动、大型活动等予以照顾;协助学校与家长签订安全责任状,做好回执留存。通过家长会、家访、短信等形式开展家长安全教育,让家长切实担负起监护人职责;发现学生在校出现身体不知或危险情况时,立即采取措施、组织抢救,并及时通知家长、报告学校;开展放学前五分钟安全教育。结合实际提醒学生注意交通安全、防劫防骗、防各种伤害事故等安全事项。
任课教师:明确并履行岗位安全职责,落实学校安全工作的有关要求,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做好课前准备,根据教学内容对教学环境进行全面安全检查,及时排除安全隐患;将安全教育有机渗透到本学科教学内容和教学过程中;课前清点学生人数,发现异常情况立即上报班主任,课堂上发现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时及时制止、告诫、教育,并与班主任或家长及时沟通;课堂上如遇突发事件或安全问题,及时将学生有序疏散到安全地带并作妥善处理,并及时上报学校;做好放学前五分钟安全教育。
六、工作原则
(一)坚持学校自查和上级检查相结合,以自查为主,按照国家颁布的《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全面落实学校安全主体责任,认真进行全面自查,全面排查本单位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隐患和问题,认真制定整改措施。确保安全隐患整改到位。
(二)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检查、谁负责,谁验收、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安全管理责任,避免出现管理真空现象,对监管责任不落实导致的安全事故,依法追究其管理责任。
七、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制定计划方案
1、学校制定方案,组织好学校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2、做好宣传工作。要采取多种形式,及时将上级关于开展排查整治工作的意见和要求传达到师生中去,提高思想认识,增强排查整治工作的紧迫感和自觉性。同时还要加强安全培训,使师生掌握更多的安全知识和方法,提高防危避险的能力。
(二)学校进行安全大检查
1、依据制定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方案,组织人员对本校的安全工作进行认真自查,及时
发现各种安全隐患。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和问题要及时整改,对一时解决不了的问题,应制定好防范措施,专人负责,并及时上报中心小学,确保不发生事故。要做好工作档案,对发现的隐患要建档,进行台帐式管理。
2、迎接上级来校对学校的安全工作进行专门检查,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一盯到底,直至整改完成。
(三)整改各类隐患
学校将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改进完善,使隐患排查整改过程形成制度并搞好落实,建立正常的安全管理秩序。
八、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排查整治阶段是中心环节,主要领导要亲自负责活动的动员、指导、督办工作,听取各分管人员的活动进展情况。定期研究校园安全工作,结合社会形势、地理特点、气候特征等,对可能出现的学校安全事件作出分析判断,制定工作预案,有针对性地解决相关问题。
(二)周密部署,科学安排,学校将精心谋划,科学安排,完成各阶段的规定动作,整改到位,验收到位。
(三)严格整治,保证质量。
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及时整治是隐患排查工作的重中之重,一定要抓实抓好,确保质量。行动结束后,学校将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并将此项工作纳入目标管理的重要内容进行考核。
一、严格落实各方监管责任,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1、加强施工企业安全机构建设。认真落实工程总承包单位负总责的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制度,坚决杜绝非法挂靠、转包、分包行为;认真落实专职安全员由企业委派制度,提高专职安全员的监管效能。施工企业应设立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配置土建、电气、机械和起重设备等专职安全员,并与企业经营规模、设备管理和生产需要相适应;施工企业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所需资金的投入,确保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专款专用。
2、加大施工企业现场管理力度。施工企业应按照《建筑安全检查标准》检查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状况。重点检查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方案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审核、审批和执行情况;安全教育开展情况;安全检查开展和整改情况;施工临时用电、现场防火、起重机械、脚手架、基坑支护、土方开挖、高大模板等重点部位和环节的安全状况;工程施工后期安全管理情况等。要严格贯彻落实建筑施工企业及项目部领导施工现场值班带班制度。企业法人负责制定和完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奖惩办法,定期组织企业有关人员认真进行自查,查找安全生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并严格落实,从根本上完善企业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建设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负总责。施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伤亡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的规定,及时、如实地向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报告,实行施工总承包的建设工程,由总承包单位负责上报事故。
3、明确监理单位责任。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工程监理单位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立即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工程监理未履行职责的,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并处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降低资质等级,直至吊销资质证书;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4、明确建设单位责任。建设单位应当向施工单位提供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广播电视等地下观测资料,相邻建筑物和构筑物、地下工程的有关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建设单位不得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单位购买、租赁、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消防设施和器材;在编制工程概算时,应当确定建设工程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所需要费用;建设单位不得对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提出不符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要求,不得要求压缩合同的工期。建设单位要严格把关,审查承包商、设备提供商、监理单位和相关人员的资质、职业资格、上岗证、操作证、准用证等。制定安全工作会议制度并严格执行,成立安全生产检查小组,经常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对监理、施工单位制定严格的安全生产管理及考核办法,严格监督,及时跟踪整改。
5、加大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对严重降低安全生产条件和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混乱、事故隐患严重、隐患整改不力的,以及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将坚决依法暂扣、吊销单位、个人资质、资格证书,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二、严格建设程序,杜绝违法建设
1、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要坚持“先评估后决策,先土地后规划,先招标后施工,先验收后使用”的原则,严格执行立项—环评—土地—规划—审图—招投标—安全质量报监—施工许可等基本建设程序,从源头上、手续上堵住安全生产管理漏洞。国土部门要从严查处违法占地的建设项目,规划、部门要从严查处无规划手续、乱搭乱建的建设项目,住建部门要从严查处无资质施工、非法转包和分包、不进行招投标、无监理单位、责任主体不健全等违法行为。
2、严格落实施工许可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我区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装修装饰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以及城镇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必须在土地、规划等手续齐全的情况下,依法到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施工许可手续后,方可开工建设。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对应办理而未办理施工许可擅自开工建设的,依据《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限期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
3、严格落实参建各方责任。建筑工程必须由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五方共同完成,严禁无监理、无施工图纸的违法行为。工程开工前必须由审查机构对图纸进行审查,审查合格后方可开工建设。施工图设计文件未经审查或者审查不合格,擅自施工的,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责令建设单位改正,并处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
4、严格落实招投标制度。凡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投资50万元以上的建筑工程必须进行招标。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而不招标的,将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的,责令限期改正,处项目合同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罚款;对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的项目,暂停项目执行或者暂停资金拨付;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凡建设单位与中标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不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单位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或建设单位与中标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签订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改正,并依法予以处罚。凡在我区行政区域内从事的建筑工程需要进行分包的必须符合相关法律规定,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签订的合同必须到主管部门备案,未备案的项目将视为违法分包,相关责任由总承包单位承担。
三、严厉打击非法分包、无资质施工等违法行为
1、严格资质审查管理。凡开发项目必须有开发资质的开发企业才能开发,其它单位或个人无权开发,一经发现立即查处。开发企业、施工企业、勘察设计、工程监理单位、招标代理,必须以相应的资质等级承揽工程和业务,不得以任何形式将资质证书出借、转让给其它单位或个人;不允许无资质单位或个人以挂靠企业的名义承接工程和业务。
2、杜绝非法分包、转包、直接发包。建筑工程必须依法实行招标发包,并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承包建筑工程的单位应当持有依法取得的资质证书,并在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工程,禁止建筑施工企业以任何形式允许其它单位或个人使用本企业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转包给他人;禁止总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对违反规定的单位或个人将依据《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其资质证书。
建设单位应当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单位,建设单位不得将建设工程肢解发包。否则将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责令建设单位改正,处工程合同价款百分之零点五以上百分之一以下的罚款;对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的项目,暂停项目执行或者暂停资金拨付。
四、全面落实属地管理原则
1、强化属地管理。按照属地化管理和“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全区范围内所有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工程项目由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各镇(街道、开发区)共同实施全过程安全监督;辖区内其他工程项目按照属地化管理的原则,由驻地镇(街道、开发区)自行监管。各镇(街道、开发区)主要负责人是辖区内建设工程安全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2、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区住建、国土、规划、执法、、安监等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各司其职,加强督导检查,从源头上严密排查安全生产隐患,切实解决建筑施工领域存在的各种安全问题。各镇(街道、开发区)要按照职责权限和职能范围,切实履行好管理职能,加大辖区内建筑市场稽查力度,提高监督检查频次,特别是对非法建设项目要重点进行检查治理,对无证、越级或者挂靠承接工程业务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要及时与区建筑行业主管部门联系,依法进行严厉查处,构建健康和谐的建筑市场环境。
为保障广场项目“春节”期间的安全稳定运行,保安部结合广场实际情况和相关部门的要求,特制定安保工作方案如下:
一、 节前安全准备工作
1.召开部门全体人员安全保卫工作动员会议,明确“春节”期间各岗职责及工作重点;
2.配合各部门分组对大厦进行安全大检查,详细记录检查内容整理报告上报公司领导,对需节前整改的内容马上整改;
3.核实客户公司紧急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留存客户公司封存钥匙,确认客户封存钥匙是否有效,以备应急时启用;
4.客服部联系各公司节日期间到大厦值班、加班的人员名单,报保安部备案。
二、节日期间人员、物品及车辆的进出管理规定
1.节假日期间A座大厦东门24小时开启,西门关闭;B座大厦南门24小时开启,北门关闭;员工通道7:30—20:30开启,其它时间关闭;车场出入口22:00—6:00关闭,临时来往车辆另行开启,收费岗位人员不变动;
2.按照各公司提供的节日加班值班人员名单核对登记后方可进入大厦;
3.对未在名单内的人员,对其身份必须核实清楚,是本大厦的员工登记进入,不是本大厦的人员一律禁止进入大厦,到厦找人的联系后由被访人到一层确认清楚登记后进入;
4.对节日期间各公司人员带出大件物品的,一律收取各公司部门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有效物品出门单,无有效的物品出门单时保安员禁止物品带出大厦;
5.检查客户公司的房门是否锁好,发现未锁房门时应及时通知该公司安全负责人,请公司来人锁门,或者由保安部将未锁房门锁好;
6.节日期间进出大厦顶层平台的,必须上报总值,经总值同意后方可进入;
7.节日期间进出大厦的车辆,一律凭有效的停车证及车卡进出,无车证车卡的车辆禁止进入,特殊情况下经部门领导同意的允许进入。
三、 巡视检查工作
1.严格按照部门的巡视路线及巡视时间进行巡视,不得漏巡及倒签;
2.对重点区域重点巡视,特别是施工区域、外围、至高点及各楼层机房的巡视;
3.检查各楼层门户是否锁好,关闭楼层窗户及公共区域照明;
4.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必须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并及时汇报当日值班经理及部门领导;
5.做好日报工作,每日晚19:00时用短信形式向部门经理、主管报平安,部门领导不定时到厦进行巡视检查工作;
6.部门人员及公司领导(股份公司、人寿中心、养老金、国寿投)到广场检查工作或者来访时,必须核对身份,身份核对明确后第一时间通知值班领导、部门经理,后通知工程部值班人员,由值班领导或中控人员陪同检查,详细记录检查情况,照相存档,并及时向领导汇报检查情况。
四、人员管理
1.驻场保安人员严格遵守保安公司及广场的各项规定;
2.所有驻场人员外出必须请假,严格遵守请消制度,按时返回广场;
3.年底人员更换比较频繁,所有新员工必须培训上岗,培训带领一段时间后方可一人值岗;
4.禁止邀请朋友、亲人等人员到广场住宿、喝酒等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5.员工与员工之间必须和睦相处,禁止发生互相挤兑、排斥、辱骂及打架等过激行为,人人监督发现类似问题及时上报部门领导;
6.管好自己,不该说的话不说,不该做的事不做,不该去的地不去;
7.中控换班及加岗人员,服从领班的岗位安排,做好各岗岗位职责的各项工作。
五、防火安全管理
1.春节期间(年三十至正月十六)广场周边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发现燃放者将其劝离广场区域,A座、B座及公寓大堂临时增配灭火器各8具备用。
2..发生火灾报警时,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到达现场进行火情确认;
3.巡视检查消防设备的完好性,做好设备的检查记录,发现隐患及时上报整改;
4.每日对重点区域的巡视检查不得少于三次,做好巡视记录,排除安全隐患。
六、 钥匙管理
1.做好公共区域钥匙的借用管理,并检查现场房门是否锁好;
2.客户封存钥匙启用时,必须同时通知部门经理及客户公司负责人,经双方同意后方可启用,启用后按照规定进行钥匙封存;
3.顶层平台钥匙禁止外借,必须使用时经主管批准后值班人员到场开启,做好使用登记,人员离开后将门锁好。
4.大通门禁卡使用时,必须经总务处领导及部门经理同意后方可启用,做好登记工作,人员离开后锁闭门户。
七、 二装现场管理
1.节日期间禁止动火作业,经部门批准的二装单位动火作业时,必须遵守动火操作程序,持证上岗,开据动火证,准备防火设备,设立看火人,不得动火与油漆同时交叉作业;
2.严格检查施工人员的出入证,无证人员禁止进入,施工人员必须由指定通道进出大厦,只限在施工作业区域活动,不得到其它楼层;
3.易燃易爆的施工设备及材料禁止放在大厦过夜,必须当日清离大厦;
4.严格监管施工人员使用电梯情况及作业区域的成品保护,防止大厦设备被破坏,发现损坏设备时及时上报值班领导,做好赔偿的工作;
八、 上访人员处理
1.节日期间发现上访人员到大厦时,必须马上向总值领导汇报,并向部门主管级以上领导汇报;
2.本着“可散不可聚,可解不可结,可缓不可急,可顺不可逆”尽力劝导,耐心调解的处理原则;
3.对待节日期间上访的人员,禁止其进入大厦,劝离大厦范围,请其在大厦正常办公时间内再来;
4.对待不听劝阻,行为过激,调解不了的必须及时上报部门领导,请求帮助,不得与上访人员发生过激行为;
九、 突发事件及处理
1.发生突发事件必须及时报总值和部门领导,并通知应急人员做好准备;
2.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抢救受伤人及重要物资,将损失降到最低点;
3.做好现场的安全防范及围挡,疏导过往人员及车辆,保证人身财产的安全,保护现场,检查有无可疑人及可疑物;
4.照相存档,留存证据备查,书写事故报告;
5.及时报保险公司,做好理赔的准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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