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增强广大师生的道路交通法制和交通安全知识,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安全事故,保障师生的安全意识,确保学生上下学安全,推动文明校园创建活动深入开展,根据《凯里市教育局和科技局文件》凯教发94号《关于凯里市中小学、幼儿园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的通知,结合我校实际情况,我校制订了《格冲小学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如下:
一、指导
坚持以“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为原则。开展交通安全和交通法规宣传,提高全校教职工、学生的交通安全意识,整改消除学校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大力加强校园安全工作,创建安全安全校园环境。
二、成立小组
组 长:刘仕德
副组长:刘 龙 刘朝明
成 员:李志忠 杨占连 刘天成 王玉祥 王宏 王金华 杨秀权
杨胜明 顾先荣(学校保安) 刘朝威(宿管)周先琴(宿管)
三、工作目标
1、在学校上下学的两个路口设有大门,将校园成封闭式校园。
2、加强学校交通安全宣传工作,提高全校教职工、学生交通安全意知识的普及力度。
3、全校开展“交通安全教育宣传活动”覆盖率达到100%。
4、各班学生参与“交通安全教育宣传活动”受教育率达到100%。
5、各班学生交通安全法制常识知晓率达到100%。
6、各班学生交通安全法制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明显提高,交通安全法律法规遵守率提高。
四、整治范围
1、重点是 学校东北面和西北面的上下学道路。
2、新教学楼区、操场、学生宿舍楼区。
五、整治措施
1、学校交通安全整治工作为期半年,即从年4月至年10月采取自查与整治相结合的工作方法,按照组织部署、治理整改步骤进行。
2、深入排查学校及周边道路交通安全存在的问题,认真制定专项整治工作实施,部署学校及周边道路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3、治理整改阶段。
⑴年4月16日至4月28日,各班主任下载知识、图片,将其好,上交通安全知识课两节,向学生教育交通安全知识。将交通安全教育纳入学校教育、教学计划,真正让交通安全常识进学校、进课堂、进头脑。通过学知识教育,充分利用墙报、黑板报、及班会、队会、国旗下等多种形式,深入开展交通安全教育,切实将学校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贯穿于整治工作全过程。
⑵学校向上级写申请报告,争取得到一定匹配资金,把学校上下学的两个路口设立有大门,做成封闭式的校园,消除学校校园及周边交通安全隐患,治理校园及周边地区事故多发点段和安全隐患点处。
4、签订一份道路交通安全责任书。学校与教师,教师与、家长及学生层层签订交通安全责任书。
六、整治要求
1、提高认识。学校要认识到学校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把这次专项治理作为需要迫切解决的突出问题纳入重要工作日程,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保障治理工作落到实处。
2、形成合力。学校要主动与当地、交通、安全行政监督管理、格冲村委等部门加强联系,消除学校存在的各种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确保广大师生交通安全。
3、学校要实行交通安全管制。外来车辆未经学校保安许可不得进入校园,学校保卫人员对外来人员进行登记;机动车辆不得进入学生宿舍区;校园内要有明显标志,车辆不得在校园内乱停乱放。
七、健全长效机制,巩固成效。
1、建立学校交通安全宣传队伍,加强宣传,严格检查。
2、建立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工作制度。
根据县安委会的部署及《XX县交警大队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xx年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行动实施方案》,为切实抓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集中攻坚工作,突出道路交通安全重点,特制定本方案。
一、攻坚目标
1、坚决杜绝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防范一般交通事故。
2、交通安全责任落实到位,管控效能明显提升,安全意识明显增强,通行秩序明显好转,安全隐患明显减少,交通事故明显下降。
二、组织领导
大队成立道路交通全生产专项整治集中攻坚领导小组,由大队长欧阳文林任组长,其他大队领导任副组长,队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副大队长兼任办公室主任,梅逢德(兼联络员)、侯识万任副主任,负责日常工作调度和情况收集报送等。
三、攻坚任务
(一)攻坚风险隐患治理
1、认真排查以下安全隐患路段:近3年发生翻坠事故的急弯陡坡、临水临崖、长下坡等重大隐患路段;近3年发生3起以上正面相撞亡人交通事故的双向四车道路段;近3年发生5起以上伤亡交通事故或死亡人数超过3人的平交路口。(责任领导:;牵头单位:事故处理中队;责任人:)
2、凡新、改、扩建道路,必须落实道路交通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未经交工验收严禁通车。(责任领导:;牵头单位:交管中队;责任人:)
3、认真排查以下安全隐患路段:国省道路、城市道路1公里以上长下坡重大隐患路段;道路设计与施工缺陷路段;国省道路与农村公路平交路口安全隐患,落实“五小工程”建设(减速带、警示牌、凸面镜、道口标柱和爆闪灯)。(责任领导:、;责任单位:交管中队、城区中队、各农村中队、科技管理中队;责任:、)
4、配合交通运输、等部门严厉整治交通桥梁、隧道安全隐患,加强交通安全、消防安全及智能化监控设施建设,全面提升桥梁、隧道安全风险防控能力。(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城区中队、各农村中队、科技管理中队,责任人:、)
(二)攻坚超限超载整治
5、严格落实“路警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强化站点与流动治超,超限超载违法车辆信息一律录入交通集成指挥平台布控查缉,普通公路超限超载率控制在0。5%以内。(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城区中队、各农村中队、派驻治超组;责任人:、)
6、严格落实超限超载非现场执法,加大不停车超限检测系统建设力度,严厉打击货运车辆以跨道、压线、故意遮挡、污损或者使用伪造的机动车号牌等方式逃避不停车超限检测的行为,超限超载非现场执法机制进一步完善。(责任领导:;牵头单位:科技管理中队;责任人:)
7、严格落实“一超四究”制度,依法严厉追究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车辆、驾驶人法律责任,追究率达100%。(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城区中队、各农村中队、派驻治超组;责任人:、)
(三)攻坚重点车辆整治
8、配合工信等部门严厉打击生产企业未按《道路机动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生产电动机动车产品的行为,对借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许可,或借用非公路用旅游观光车生产许可名义超范围生产低速电动车产品的企业,一律责令停止生产违规产品;严格落实货车产品生产质量检查,严厉打击“大吨小标”“大罐小标”、变型拖拉机等非法非标车辆生产、改装、维修企业和“黑窝点”。(责任领导:;牵头单位:车管所;责任人:)
9、配合市场监管等部门严厉打击危险货物运输车辆、自卸货车、半挂车、轻型载货汽车、混凝土搅拌运输车替检、未实车检验或以篡改检测数据等方式出具虚假检验报告等违法违规行为。(责任领导:;牵头单位:车管所;责任人:)
10、严厉打击“大吨小标”“大罐小标”以及非法改(拼)装车辆;严厉查处低速三、四轮电动车;以上车辆发生亡人交通事故的,一律启动深度调查,严肃追责问责。(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城区中队、各农村中队、事故处理中队;责任人:、)
11、严格管控卧铺客车、800公里以上长途班线客车、57座以上大客车。卧铺客车、800公里以上长途客运班线20xx年底前全部退出市场;57座以上大客车经营期限到期的,一律退出市场。(责任领导:;牵头单位:交管中队;责任人:)
12、严把“营转非”大客车过户关,对强制报废期限不足1年及未注销道路运输证的大客车,一律不予办理“营转非”业务,严禁营运大客车过户给个人;“营转非”车辆一律清除车辆外观营运标识,粘贴和喷涂统一的专用标识。(责任领导:;牵头单位:车管所;责任人:)
13、严格落实省农业农村厅等4部门《关于加快变型拖拉机报废淘汰的指导意见》(X农联〔20xx〕75号),加速淘汰变型拖拉机;已达到报废标准的变型拖拉机上道路行驶的,一律收缴、强制报废。(责任领导:、;责任单位:交管中队、城区中队、各农村中队、事故处理中队;责任人:、)
(四)攻坚重点违法整治
14、严厉整治公交车、出租车、工程运输车闯红灯、超速、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野蛮驾驶”行为。(责任领导:;责任单位:交管中队、城区中队、各农村中队;责任人:、)
15、严厉整治行人闯红灯、横穿马路及翻越护栏等违法行为。(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城区中队;责任人:)
16、严厉整治“三超一疲劳”,机动车辆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等违法行为。(责任领导:;责任单位:交管中队、城区中队、各农村中队、科技管理中队;责任人:、)
17、严厉整治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车辆驾乘人员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违法行为,摩托车驾驶人、电动自行车骑行人安全头盔佩戴率达到95%以上,汽车驾驶人、乘车人安全带使用率分别达到95%以上、85%以上。严厉打击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摩托车、电动自行车违法违规载人行为。严厉查处逾期未年检、报废拖拉机、摩托车违规上路行驶违法行为。(责任领导:;责任单位:交管中队、城区中队、各农村中队、科技管理中队;责任人:、)
18、严格落实《X市关于严厉打击交通违法行为“十个一律”的通告》,严厉打击酒驾、醉驾、毒驾、非法营运以及摩托车、电动车违法违规加装“遮阳伞”“雨棚”等易致祸致害交通违法行为。(责任领导:;责任单位:交管中队、城区中队、各农村中队、科技管理中队;责任人:、)
(五)攻坚重点人员整治
19、对驾驶人吸毒或患有精神病等妨碍安全驾驶疾病的,一律依法注销并收回机动车驾驶证。(责任领导:;牵头单位:车管所;责任人:)
四、实施步骤
(一)20xx年2月、3月。认真评估20xx年整治成效,梳理未彻底整治问题;对照整治任务、难点、重点,采取大数据分析、第三方机构评估等方式进行研判摸底,建立风险清单台账,并同步启动专项整治集中攻坚。
(二)20xx年4月—10月。强化全过程、全链条、全时空监管,深入推进源头隐患、风险领域、风险路段、风险企业、重点车辆及驾驶人等重点难点问题攻坚整治,严防风险隐患反弹,切实巩固整治成效,全面提升交通本质安全水平。
(三)20xx年11月—12月。对整治工作进行总结提炼、整章建制,健全道路交通安全综合管理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层层压实责任。要强化责任担当,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严格落实领导责任制、部门责任制、岗位责任制,大队领导分片包干,深入一线,靠前指挥,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各单位要对标对表将整治任务和指标分解到具体部门、单位和个人,迅速掀起整治高潮。
(二)保持严管态势。要依法依规严厉打击交通领域违法违规行为,探索涉交案件办理新机制,集中查办一批涉交刑事案件,形成严管重罚的高压态势。要破除部门间信息壁垒,深化“两客”智能监管平台、“道安监管云”、治超信息平台、校车动态监管平台等信息平台建设和运用,整合共享“天网”工程、“雪亮”工程等各类信息资源,切实提升宏观决策、监测分析和精准打击能力。
(三)强化清单管理。要按照集中整治清单,对标对表、挂图作战,全面实行网格化管理,落实落细整治举措,逐项解决、逐个突破。要信息互通互用,建立完善各类工作信息数据台账,坚持边整改边规范,整治一项,规范一项,巩固一项,防止反弹。对20xx年取得阶段性成果的整治项目,要实行常态化监管,严防反弹。
(四)加强信息报送。各中队要确定专人负责信息上报工作,每月、每季最后一周的第一个工作日报送工作小结,12月12日前报送年度工作总结。(报送邮箱:内网办公自动化“交警大队”邮箱)。
年终岁尾,随着“元旦、春节”将近,节日期间群众生产生活活跃度上升,同时,进入冬季,受低温、雨雪、冰冻、寒潮等灾害性天气影响加剧,住建领域部分企业赶工期、抢任务意愿强烈,易出现违法违规生产经营建设问题,各类生产安全事故诱发因素增加。为进一步加强当前我县住建领域安全生产工作,根据《高台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县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高安委办发〔20xx〕81号)要求,现结合我县住建领域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略
二、整治时间及范围
(一)全面安排部署(20xx年12月20日前)。局属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和监管行业领域重大安全隐患判定标准,认真梳理分析监管行业存在的易导致群死群伤的重大隐患,按照本工作方案,立即动员开展专项整治。
(二)企业自查自改(20__年1月30日前)。各企业要认真开展全员、全方位安全检查和重大隐患排查整治,突出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点部位、重点生产工艺、危险作业场所,压紧压实企业隐患排查第一责任人责任,将自查自改贯穿专项整治全过程。对排查出的问题隐患尤其是重大隐患要向行业主管部门和县安委会办公室报备,分级建立台账清单,按照标本兼治、长短结合,立查立改、先急后缓的原则,迅速组织整改,一时整改不了的,要制定防范预案,责任到人,盯紧看牢,确保不发生事故。
(三)加强督导检查(即日起至20__年全国“”结束)。局属各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能督促指导监管行业企业开展专项整治,因地制宜确定监管行业的重大隐患和整治标准,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专项督导检查。特别是在20__年元旦、春节、省“”和全国“”前后等重点时段,认真开展重点抽查检查。对检查情况建立工作台账,对检查发现的重大隐患实行挂牌督办整改,切实将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改闭环管理,推动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此次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的范围是建筑施工、民用燃气、物业管理、市政公用设施运营、公园广场等方面安全生产中的.各类隐患问题。
三、整治重点
(一)建筑施工方面
1.建筑市场和安全行为。重点检查工程项目法定基本建设程序履行情况,建设单位特别是房地产开发企业是否存在未取得施工许可证即开工建设、不合理压缩工期、违法发包、肢解发包等情况,施工单位是否存在无资质、超资质、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及违法分包、转包和挂靠等情况,监理单位是否存在超资质营业或未按规定配备项目监理人员等情况,项目经理、项目监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等人员持证上岗、到岗履职情况,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和危险性较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核和执行情况,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双重预防体系建设情况,施工机械安全停靠、安全教育培训及应急救援体系建立实施情况,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开展情况,冬季停工期间企业领导带班、门卫职守和巡视检查制度落实情况等。
2.冬季施工安全。重点整治盲目赶工期、抢进度和冬季恶劣天气强行组织施工的行为,加大对建筑施工工地冬季防滑、防冻、防火、防中毒窒息等安全防范工作措施不落实的整治力度,全面排查冬季深基坑、高支模、高空施工作业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施工安全隐患,重点检查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单位是否具备安装拆卸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安装拆卸等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机械设备是否进行备案登记和使用登记,日常检查及维护保养是否到位,安全装置是否齐全有效。
3.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要严格落实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总部署,持续开展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检查。要重点检查施工现场临时设施所使用的建筑材料能否达到A级阻燃性能,临建房屋门窗、通道的安装设置是否满足应急逃生要求,是否存在在建工程内贮存易燃材料、兼做职工宿舍的违规行为,高层建筑施工消防设施、水源水压、器具安全性能;施工现场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物品仓库或料场、职工宿舍等各重点防火部位消防器材的配置、管理与使用;宿舍内是否使用电炉子等大功率用电设备; 要加大对冬季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监管力度,落实好三级教育和技术交底,防止施工现场动火、施工临时用电等引发的火灾事故。对于冬季停止施工的工程项目,要严格落实企业领导或项目管理人员带班制度,经常性的开展门卫值班人员生活用火、用电安全教育,认真排查工地现场安全隐患,严防火灾、中毒安全事故发生。
(二)市政公用行业安全
1.深入开展燃气安全专项整治。一是检查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制落实情况。重点检查企业持证经营情况,主要负责人履职情况,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保障安全生产投入等情况。二要检查城燃气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情况。重点检查设备设施巡视巡检制度建立情况及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台账落实情况,“三类人员”(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运营维护和抢修人员)从业人员参加专业培训、考核情况,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三要检查燃气设施安全保护范围内从事可能影响燃气设施安全的施工等活动是否制定燃气设施保护方案,是否落实设施保护措施,避免第三方外力破坏发生。四是检查燃气场站、加气站、管网等安全运行情况,燃气设施设备完好状况、日常管理维护情况,是否按期进行检验;老旧燃气管线改造情况、市政燃气管线腐蚀情况,密闭空间、建筑占压、暗沟(管)敷设等可能发生燃气串气的安全隐患情况。五是重点排查人员密集公共场所管道燃气安全使用情况,包括大型综合体、集贸市场、学校、医院、酒店、餐饮以及城市老旧小区改造等场所,严查燃气管道腐蚀、漏气情况、使用场所通风情况、燃气报警器安装及运行情况等。六是排查瓶装液化石油气充装站、储存等场所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规范情况;通过电子标签或二维码等信息技术手段,对气瓶进行跟踪管理情况。七是检查餐饮场所的供气用户加强安全用气指导服务情况,及时纠正和处置使用不符合要求或超过寿命的“瓶、灶、阀、管”等安全隐患情况。八是重点检查燃气经营企业应急体系和制度建设情况。燃气经营企业是否编制应急预案,是否按照预案配备必要装备,是否组织应急演练,是否开展岗位应急培训等情况,是否开展燃气用户安全用气宣传、教育等情况。
2.保障供热工作安全平稳运行。重点检查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的建立情况,应急预案的制定完善情况,在部门责任、人员配备、工作措施、资金保障、疫情防控等方面做出科学合理的安排,做好应对极端天气变化和各种突发事件的准备工作,严格落实领导24小时带班和事故上报制度,全力保障供热用气、用水、用电安全稳定供应。要即时分析热源储备情况,定期报送保暖保供周报,对异常情况、特殊紧急信息加强研判、科学识别,提出处置方案。
3.强化供水排水运营安全。重点检查水源地保护情况,检查保护区内是否存在污染企业、工业废渣、垃圾、养殖场等污染源;检查危化品安全管理情况,检查危化药品的储藏环境、使用记录、危化品处置等方面是否规范,制度是否健全;检查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建立情况,供水预警和应急救援工作机制是否建立健全,是否定期组织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4.加强城市公共设施、园林绿化等设施安全。重点检查城市照明、道路、桥梁、涵洞的安全隐患,加强城市照明亮化设施设备的安全运行排查,配合、交通等部门加强道路、桥面通行管控,通过完善标志标线、确保车辆行驶安全。重点检查城市园林、道路绿化树木及设施安全,排查人流疏导疏散、警示标志、引导标牌设置情况,人员安全防护措施落实等情况。
(三)物业安全方面
1.重点突出住宅小区火灾隐患集中整治。整治住宅小区消防违法占用消防通道和遮盖、移除消防设施的行为;整治小区内消防设施设备是老化,年久失修和飞线充电等问题。
2.突出住宅小区临时建筑和地下、半地下空间的安全使用监管,重点检查整治小区内夹心材料燃烧性能达不到A级的彩钢板临时建筑和地下、半地下空间燃气安全使用,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情况;严格落实消防设施安全审查、重大火灾隐患立案销案和挂牌督办制度情况。
(四)公园安全方面
月牙湖公园管理办公室要做好公园游乐设施设备的安全检查和公园防火、防溺水工作,加强应急值守,检查公园消防设施器材是否齐全有效,安全防护设施和警示标示是否完好醒目等。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务求工作实效。局属各单位、各相关企业、要严守安全红线,树牢底线思维,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今冬明春全县住建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切实履行安全监管职责,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突出重点,细化措施、严格执行,确保取得工作实效。各相关企业要严格按照专项整改方案要求,切实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对照标准规范认真开展隐患排查治理,确保安全生产工作持续稳定。
(二)严格排查整治,跟踪落实整改。局属各单位要认真落实工作责任,筑固住建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成果,采取重点检查、随机抽查、回头检查、交叉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全县住建领域所有安全生产经营企业及市政运营设施开展一次全覆盖、无缝隙、拉网式的安全生产大检查整治,坚决做到不放过任何一个漏洞,不丢掉任何一个盲点,不留下任何一个隐患。要坚持“零容忍”,对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建立问题隐患清单,及时跟踪落实,此次专项整治检查实行痕迹管理和闭环管理,确保查出的隐患得到及时消除,存在的问题得到及时解决。
(三)加强宣传教育,提升管理效能。局属各单位、各相关企业和要充分利用冬季停工和冬闲期间,组织企业开展安全生产专题教育培训,切实提升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意识,并要督促企业积极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方式,不断加强企业管理人员业务技能知识学习,尤其要加强对国家现行技术规范和新技术、新工艺、新标准的学习研究,深入查找企业安全应急管理、施工现场安全隐患防治等方面的薄弱环节,健全完善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制度,同时企业要加大对一线工作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切实提高一线工作人员安全防范意识和从业人员业务素质水平,全面提升企业管理能力,促进企业持续向好发展。
局属各单位于20__年1月30日前将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开展情况和专项整治检查工作台帐(纸质版和电子版)报县建筑管理站。
为进一步规范达州道路交通运输秩序,严厉查处非法营运行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四川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达州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通过开展集中专项整治,使各种交通违法行为特别是道路运输非法经营、乱停乱放等现象明显减少,道路交通运输秩序明显好转,交通拥堵状况进一步改善,营造安全、畅通、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运输环境。
二、整治重点
(一)清理取缔无牌无照车辆、报废车、拼装车等不符合技术标准车辆的非法营运行为。
(二)清理取缔两、三轮摩托车、残疾人代步车非法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
(三)严厉查期聚集在火车站、汽车站等客源集散地周边高声喊客、强行揽客、黑车拉客等扰乱社会公共秩序的非法营运行为。
三、职责分工
(一)各县(市、区),达州经开区管委会:按照“属地管理,辖区负责”的原则,成立以领导牵头,、交通、等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非法营运整治机构;重点抓好本行政区域内城市各车站、码头及重要客源集散地的道路运输非法营运整治工作;打击非法营运黑恶势力;依法取缔车站周边高声喊客、强行揽客等严重扰乱社会公共秩序的违法行为;做好本行政管辖区内道路交通运输秩序的长效管理工作。
(二)门:牵头研究制定依法取缔达州市无牌无证车辆及残疾人非标准代步车上路行驶的实施方案和处置措施;研究制定规范达州市交通秩序管理的长效机制;对操控、组织非法经营的团伙骨干和暴力抗法者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协同参与打击道路运输非法经营活动。
(三)交通运输部门:依法查处道路运输非法经营行为;协同参与无牌无证车辆清理取缔及残疾人代步车非法营运集中专项整治行动。
(四)部门:负责规划城市内非机动车集中停放点;协同参与两、三轮摩托车和残疾人代步车非法营运清理取缔工作。
(五)纪检监察部门:负责查处国家公职人员徇私舞弊、私养“黑车”、充当非法营运“保护伞”等违法违纪行为;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对专项整治行动的执法监察及问责追究。
(六)残联:负责做好残疾人从事非法营运的.分类清理和宣传工作;协调解决残疾人就业安置和基本生活保障。
(七)法制部门:负责集中专项整治工作的执法监督、争议案件的仲裁及行政复议工作。
(八)信访部门:负责受理、协助处置集中专项整治期间的各类信访案件。
(九)宣传部门:负责集中专项整治工作的日常宣传和热点、难点问题的追踪报道,为道路交通运输秩序管理提供有效的支持。
(十)火车站:负责火车站内及站前广场的秩序管理,依法清理取缔长期聚集在火车站出站口及站前广场高声喊客、强行揽客等扰乱社会公共秩序的违法违规行为;协同做好火车站周边非法营运车辆的清理取缔工作。
四、实施步骤
达州市道路交通运输秩序集中专项整治工作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20xx年11月1日至11月15日)。一是建立组织机构,明确工作任务;二是开展摸底调查,细化整治方案;三是完善保障措施,制定工作预案;四是发布整治通告,营造声势。宣传部门要充分发挥引导作用,通过开设专题栏目,广泛宣传道路交通管理的法律法规和取缔非法营运行为的目的意义及方法步骤,为集中专项整治工作营造良好的氛围。
第二阶段:集中专项整治阶段(20xx年11月16日至12月31日)。按照集中专项整治工作的任务和目标要求,各县(市、区)要集中开展对车站等主要客源集散地周边非法营运行为的清理整顿工作。市集中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全面启动全市无牌、无证车辆及两、三轮摩托车和残疾人代步车非法营运的集中专项整治行动。
第三阶段:成效巩固阶段(20xx年1月1日至1月31日)。在集中整治的基础上,按照属地管理、辖区负责、条块结合的原则,由各县(市、区)和达州经开区管委会按照管理权限,依法实施长效管理,巩固专项治理成果。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成员单位要充分认识道路交通运输秩序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按照市的决策部署,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建立完善“牵头,部门、区域、社会联动”的协同处理机制,确保整治工作有的放矢,取得实效。
(二)积极动员,广泛宣传。要通过各种有效形式,向广大市民群众和机动车驾驶人深入宣传道路交通运输管理的法律法规和非法营运的社会危害性。鼓励残疾人代步车拥有者主动放弃非法经营行为,确需以残疾车代步的,应采用符合国家规定标准要求的车型。严禁以代步为名从事非法运输,着力打造守法经营、秩序良好、安全优质、方便快捷的城市交通运输秩序。
(三)集中力量,联合执法。各县(市、区)和达州经开区管委会要成立的联合执法机构,按照任务性质、整治区域和整治重点,实行统一调度,统一指挥,集中行动,对整治中涉及的相关违法案件,由具有管辖权的执法机关依法调查处理。
(四)重拳出击,依法整治。对无牌、无证上路行驶、未经批准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车辆,要依法从严从重查处;对在从事运输经营活动中使用的报废车、拼装车等不符合技术标准的车辆,要依法予以收缴,统一集中销毁;对阻扰执法、妨碍公务、干扰案件调查处理的行为和个人,要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对从事非法营运的暴力抗法者和黑恶势力主要骨干,依法严厉打击,触犯刑法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五)严明纪律,强化保障。对涉及残疾人等弱势群体利益和维护社会稳定等重大问题,相关部门要主动作为,研究,制定措施,化解矛盾,对领导不重视,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推诿扯皮,整治效果不明显的,要严格问责。
为确保打击非法营运专项整治工作取得预期成效,各县(市、区)和达州经开区管委会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周详的专项整治方案,安排拨付专项资金,保证整治工作必要的经费保障,确保整治工作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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