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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装修合同(5篇)

来源:美希科技

工程装修合同

  委托单位(下称甲方):

  设计单位(下称乙方):

  根据《合同法》以及装饰行业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1、设计项目任务范围

  l.l设计项目:l.1.1项目名称:l.2设计工作内容:委托标的的室内装饰设计

  1.3设计范围

  l.3.1大酒店负一层ktv和首层ktv入口和一间包房及过道

  1.3.2总计暂约平方米

  1.4设计要求

  l.4.1乙方在符合先进并适用的理念和专业要求的同时,应按甲方提供原则要求、标准及有关文件批示,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的设计规范、标准、规程、技术条例进行设计。并应按时提交设计图纸及文件。

  1.4.2应充分考虑整体装修效果的协调,并应注重细节、细部的处理。

  2、设计周期及设计深度

  乙方分批次,依照方案初步设计阶段、扩初阶段、施工图阶段向甲方提供各区域的设计成果。整个设计周期为30天。

  2.1方案设计阶段:4天

  2.l.l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所设计项目的内部展示概念草案,并与甲方进行交流。乙方依据甲方提供的原则要求进行设计。方案设计应清晰明确,有准确的文字说明,各专业设计应相互协调,满足甲方要求,且应符合舞型级宾馆营运管理的要求。

  2.1.2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管理的要求,制定并向甲方提供概念设计图和规格说明,其中包括:

  2.1.2.1文字总说明

  2.1.2..2一份设计区域总平面图

  2.1.2.3设计区域的设计效果、色彩、选材方案。

  2.l.2.4主要装修材料的材质、色彩与纹理。

  2.1.2.5表现与描述设计理念的说明书、参考图片及其它必要的文件。

  2.1.3以上图纸、文件应对后续装修设计起指导作用。

  2.2扩初设计阶段:l1天

  2..2l在已经得到确认的概念方案基础上,于听取各方意见后,设计方应向甲方提供整套初步设计图纸,这些图纸应该能够阐明设计意图本阶段设计应能够指导施工图设计。

  2.2.2向甲方提交较为详尽的扩初设计说明书(包括设计总说明和各专业的设计说明书)、设计图纸、主要材料表等。

  2.2.3本工程设计资料及文件中,装饰材料、装饰构配件和设备,应当注明其规格、型号等。

  2.2.4提供说明家具位置的平面图。

  2.2.5提供透视简图或效果图(8张),显示整体设计概念、色调照明和材料。

  2.2.6提供整套项目设计区域墙壁、天花板、固定家具等装饰硬件和卫生洁具的参考图样。

  2.2.7设计方向甲方提供整套设计区域内的灯具、地毯的参考图样。

  2.3施工图设计阶段:15

  2..31本阶段乙方应根据甲方批准的初步设计文件,编制设计区域内所有项目内容施工图纸。施工图设计阶段的深度要求:应确保满足甲方的原则要求、符合五銎缎宾馆营运管理要求、标准及设计理念风格、功能得以落实;应能据以编制工程预、决算和作为施工招标的依据应能据以进行施工和安装以及应能据以施工验收。

  2.3.2最终设计成果由设计说明书(包括设计总说明和各专业的设计说明书)、设计图纸(包括水电箍工图纸)、主要材料表及工程概算书等四部分组成,其编排顺序为:封面、扉页、设计文件目录、设计说明书、图纸、主要设备及材料表。

  2.3.3本工程最终设计成果资料及文件中,装饰材料配件和设备,应当注明其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指标。乙方可以推荐生产厂家及供应商,但乙方的设计成果对生产厂家的适应性不能是的。

  2.3.4提供地面、墙壁和天花板样品、家具的介绍模板,及家具、灯光、固定装置和附件的照片的图样。

  3、设计配合

  3.1协助甲方选定家具款式,指导及协调供应商完成所有活动家具设计。

  3.2协助甲方选定照明灯具款式,指导及协调供应商完成灯具选型设计。

  3.3协助甲方选定音响设备款式,指导及协调供应商完成音响设备选型设计。

  3.4配合相关配套专业如空调、给排水、消防、强弱电、厨房设备、活动家具、陈设配饰完成整改项目的专业设计。

  4、现场设计解读及跟进。

  4.1乙方负责协助甲方协调指导室内施工单位施工,确保施工质量达到室内设计最终确定效果。

  4.2乙方应参加由甲方安排并主持的专题答疑会,以回答询问、描述设计意图及解释施工文件和固定设施设备规范。工程承包商应负责在此会议中提出问题,乙方应及时解答。

  5、合同金额

  5.l设计总费用。本合同项目整体设计面积约(暂定面积,实际面积在乙方完成方案初步设计阶段后按方案予以调整计费),设计费按元每平方米计算,总设计费暂定为(¥)大写元整(不含税)。

  6、付款条件及方式

  6.l本合同签订后三天内,甲方需支付乙方总设计费的为定金。乙方在收到该定金之后,开始按本合同约定进行设计工作。

  6.2完成设计交底后三个工作日内,即乙方向甲方提供施工图及效果图,经甲方同意认可后付总设计费的。

  6.4乙方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向甲方提交各阶段的图纸,每包厢及区域完整施工设计图一式2套,cad电子阅读文档一份,效果图a3及电子文档(输出3000)一份。

  7、甲方责任

  7.1甲方应按本合同第6条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乙方及时支付设计费用。逾期支付的,自逾期之日起,每日按当期应付未付款的万分之三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甲方未按阶段付清设计费前,乙方可暂停下阶段设计工作,因此造成的时间延误责任由甲方承担。7.2甲方指定(电话:协调各方合作事宜。甲方订立工程施工合同时,应约束工程施工方服从乙方设计指导。若承包方与乙方有争议,由甲方代表出面协调,若因施工发生困难,施工方要求更改设计,乙方应征得甲方同意,修改设计图纸。

  7.3若甲方变更设计委托事项或提交的基础资料错误,或对所提交资料作重大修改,造成乙方设计返工,除双方需协商签订补充。

  甲方: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工程装修合同

  发包人(简称甲方):

  承包人(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特点,甲乙双方在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信原则的基础上,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和造价

  1、 甲方装饰装修(以下简称装饰)的建筑物系合法拥有。甲方的有效证明:乙方为经工商行政部门注册登记的企业,企业资质为装饰装修一级,证书编号:DLZX1020xx00566.

  2、 装修施工地址:辽宁省盘锦市。

  3、 工程名称:新大都大酒店装饰装修工程。

  4、 建筑结构:框剪结构。建筑面积32800平方米。

  5、 装饰施工内容:外墙干挂理石、大厅进口大理石饰面、地下一、二层墙地面理石、天棚吊顶、给排水安装、卫生间墙地砖、屋面防水、双玻55平开内倒断桥铝窗户、大厅铜门安装、楼梯道进口大理石安装、白钢玻璃扶手等全部装饰工程(电气、消防、安装电梯除外)。

  6、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7、 工期:20xx年3月6日开工至20xx年4月30日前竣工。

  8、 总价款:暂定¥29,000,000.00元 。人民币(大写):暂定叁仟贰佰万元整 。双方约定,合同签订生效后,如变更施工内容、材料等,变更部分的工程款应另行计算。

  第二条 材料供应

  1、 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本工程不采用。

  2、 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

  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应当符合本合同主材料、设备的规定。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甲方有权到现场检验,如不符合设计、施工要求或规格、色调、品质有差异,应停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3、 甲方或乙方提供的材料,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的强制性国家标准。

  第三条 工程质量及验收

  1、 本工程以施工图纸、做法说明、设计变更和国家现行的《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及现行的《装饰装修工程验收标准》进行验收。

  2、 本工程由乙方设计,向甲方提供水、暖、电、土建、结构、效果图各专业一份,设计费用由甲方负责。

  3、 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4、 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5、 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验收合格,甲乙双方共同确认后,乙方才能继续施工。

  6、全部工程竣工后,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办理验收合格移交手续,签署工程质量验收单,并由甲方按照约定付清全部工程价款。装饰工程未经验收甲方使用,视为甲方验收合格,甲方应按照约定付清全部工程价款。验收不合格的,甲方有权拒付尾款,待乙方整改后经甲方验收合格后再付尾款。

  第四条 安全施工和防火

  1、乙方在施工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障作业人员及相关人员的安全。

  第五条 工程价款及结算

  甲乙双方可以选择下列付款方式支付工程款。

  1、 工程价款确认,本工程采用预算加签证,预算编制采用20xx年辽宁省装饰定额,结合施工当月的地方网刊找差。

  2、 除乙方已报预算价格外,增加或减少部分按实际发生结算,增加工程项目造价超过工程总造价的1%时,甲方应先支付增加部分造价的50%价款给乙方,剩余50%待工程施工结束时付给以乙方; 增加工程项目造价不超过工程总造价的1%时,甲方应在乙方施工结束时一次性付清增加部分的造价给乙方。

  3、 工程款付款可以按下表支付:工程款付款时间表

  4、工程款付款方式双方协商约定: 剩余工程款待验收合格后半年内付清。

  第六条 施工配合

  1、 甲方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等必备条件。

  2、 乙方在施工前检查水、电、楼(地)面,发现问题应及时通知甲方,由甲方负责解决和协调。

  第七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后,双方必须严格遵守。工程项目如需变更,需提前与双方联系。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签署工程项目变更单,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甲方提出变更设计、材料,造成乙方材料积压,应由甲方负责处理,并承担全部处理费用。

  2、合同签订后施工前或施工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需向对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并由过错方按合同总价款 10 %支付违约金,解除本合同。

  第 违约责任

  1、由于乙方原因致使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无偿修理和返工。经过修理和返工后,造成逾期交付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每逾期一天按合同总价的0.1%支付违约金。

  2、乙方提供的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的强制性标准。

  3、由于甲方原因造成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乙方可以顺延工期,并有权要求赔偿停工、窝工等给乙方带来的损失。

  4、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付款的,每逾期一天,甲方应向乙方按合同总价款0.1%支付违约金,工期顺延。

  5、工程未办理验收、结算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该工程成品或自行入住,则视为甲方验收合格,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第九条 纠纷处理

  1、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也可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

  2、甲乙双方不愿通过协商解决,或协商调节解决不成的,可依法向工程所在地的人民起诉。

  第十条 其他约定

  第十一条 附则

  1、 本合同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装修合同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全国室内装饰设计单位、施工企业管理规定》、《湖北省室内装饰工程费用定额》和《湖北省室内装饰管理办法》,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章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

  2、 工程地点:

  3、 工程内容:

  工程概况

  4、 装饰建筑面积:

  5、 承包方式:

  6、 合同签订地点:

  第二条 工期

  1、开工日期:日

  2、竣工日期:日

  3、工期总日期:

  第三条 全同价确定方式:室内装饰定额价

  第四条 合同价款(是否含设计费)

  第五条 付款方式:

  第六条 保修金额:

  第二章 双方责任

  第七条 甲方代表

  1、 甲方驻施工现场全权代表姓名:

  2、 甲方代表易人。甲方应提前三天书面通知乙方,后任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和承诺。

  第 甲方的义务。甲方在按规定完成招投标工作,落实工程监理部门后、还应负责以下工作;

  1、 协助办理装修工程项目的工商、消防等相关申报手续。

  2、 开工前消除障碍物、协调外部环境,使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

  3、 无偿将施工所需水、电接至施工现场、并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

  4、 向乙方提供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网线路等建筑施工图,保证数据真实准确。

  5、 负责在装饰施工图、预算单上签字,如变更设计、材料和配套用品需书面通知乙方。并负责组织工和竣工条件。

  6、 按合同规定支付工程结算款项。

  第九条 乙方代表

  1、乙方驻施工现场全权代表姓名

  2、乙方代表易人。乙方应提前三天书面通知甲方。后任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和承诺。

  第十条 乙方的义务。乙方应负责以下工作,如造成延误,由乙方负责所造成损失的责任。

  1、 办理项目施工许可证申报手续。竣工验收后负责整理全套资料送行业主管有关部门。

  2、 严格执行国家标准和行业有关规定,按图纸组织施工。

  3、 向甲方提供工程进度及施工计划报表,工程事故报告。

  4、 遵守有关部门对施工场地进、出口交通、环境卫生;施工噪音、安全消防等管理规定。

  5、 保持施工现场整洁,符合文明施工等有关规定。

  6、 施工期间负责建筑物、构筑物的安全等管理费用。

  7、 负责支付项目施工的行业管理、消防安全等管理费用。

  第三章 施工管理

  第十一条 施工组织

  1、 乙方应在工程开工前五天,向甲方和监理部门提交施工方案,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交的施工方案后,三天内予以批准和提出修改意见,逾期未批复,视为施工已经批准。

  2、 乙方必须按已经批准的施工方案组织施工。接受甲方代表和监理部的检查和监督。

  3、 工程开工前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施工人员名单、工程和上岗人员情,将负责办理的有关手续交甲方备案。

  第十二条 因乙方原因工程不能按期竣工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每延误一天,由责任方按合同价款的万分之三赔偿给对方。

  第十三条 甲方如要求乙方按合同竣工日期提前竣工,应为乙方提供提前竣工的方便条件。

  第十四条 在施工过程中,如遇下列情况,应顺延工期。

  1、 由于人力不可抗拒的灾害;

  2、 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

  3、 因停电或停水达12小时,按一天顺延;

  4、 经甲方同意的其它情况。(经双方施工负责人签字为证)

  第四章 工程质量管理与竣工验收

  第十五条 乙方应认真按照标准规定和设计要求组织施工,随时接受甲方、监理部门及室内装饰质量监督部门和消防部门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方便。

  1、 施工中甲、乙双方应严格执行隐蔽工程和单项工程验收制度,凡隐蔽工程和单项工程乙方预检后,提前24小时局面通知甲方。甲方应组织室内装饰质检部门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并办理隐蔽工程和单项工程验收手续后,乙方才能继续进行施工。

  2、 甲方收到乙方要求对隐蔽工程和单项工程验收通知书后,48小时内无正当理由不组织有关部门进行验收报告,视为验收合格,甲方应予认可。

  3、 施工中经检查、检验工程质量不合格,乙方应按室内装饰质量监督部门和消防管理部门的要求进行返工、修改。承担其返工、修改的费用。非乙方责任导致返工、修改的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相应顺延。

  第十六条 工程竣工后,乙方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前五天,向甲方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和以下资料 套。

  1、 增、减设计变更的文件和工程协商记录;

  2、 外购材料及配套用品的合格证;

  3、 隐蔽工程和单项工程验收记录等有关资料;

  4、 工程竣工图;

  5、 甲、乙双方自检工程质量表;

  6、 工程决算报告。

  第十七条 甲方在收到乙方竣工验收报告及相关资料五天内、应与乙方联合邀请室内装饰质量监督部门进行验收。如甲方无正当理由不组织验,且以不出修改意见,乙方可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被甲方批准,可按期请质监部门验收。

  第十 工程未经室内装饰质监部门验收,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运用,由此发生的质量或其他问题,由甲方承担。

  第十九条 竣工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和消防规定的合格条件。

  第二十条 竣工工程质量和消防如验收不合格,乙方应按室内质量监督部门和消防管理部门提出来的要求进行返工、修改,直到达到全国室内装饰质量标准和消防标准。并承担返工、修改所发生的费用。

  第二十一条 工程竣工后,自收到质监结论之日起计算保修期,保修期半年,工程价款的百分之五留作保修金,保修期内因乙方工程质量引起的损坏,维修费由乙方承担,因甲方人为造成损坏,其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五章 材料、装饰用品和设备

  第二十二条 乙方采购的材料、装饰用品和设备,要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品牌、规格和质量等要求,自行采购。并接受甲方的检查验收。

  1、 种类、规格、数量、价格和提供时间(另附清单)。

  2、 由于材料质量的原因,造成质量不合格,由乙方负责返工,并承担相应的费用。

  第二十三条 乙方不得擅自使用代用材料,根据工程需要,需使用代用材料,应事先取得甲方批准。

  第二十四条 材料、装饰用品和设备应附合格证明,无合格证明的材料、装饰用品和设备必须经过试验后方可使用,试验费由采购方承担。

  第二十五条 有合格证明的材料,需要重新试验。经试验合格,由提出重新试验方承担试验费用,经试验不合格,由采购供应一方承担试验费用。

  第六章 工程款支付和结算

  第二十六条 本合同结算依据该工程招投标时中标的标底和竣工决算审计的金额为结算依据。

  第二十七条 本合同价款,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改变。发生下列情况之时应作调整。

  1、 经室内装饰管理部门审核,不符合有关规定;

  2、 甲方确认的工作量增、减或所用材料、配套用品的变更;

  3、 设计变更;

  4、 管理部门发布的价格调整文件;

  第二十 工程款支付。

  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应将决算报告提交甲方审查,甲方收到乙方决算报告后,应提出审查处理意见,办理工程决算手续。乙方在办理完工程尾款结算手结后, 天内将竣工工程交付甲方。

  第七章 设计变更

  第二十九条 甲乙双方均须坚持按图施工,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设计。

  第三十条 在施工中,甲方提出对原设计进行变更,应向乙方发出书面变更通知。由甲、乙双方向甲方的主管部门申请报批后,乙方按变更通知进行施工。因变更导致的费用和乙方的损失,由甲方承担。工期相应顺延。

  第三十一条 因乙方施工责任导致设计变更,应经甲方同意,方可变更设计,所发生的费用甲方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八章 争议解决方式

  第三十二条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是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也可向工部行政管理机关或室内装饰行业主管部门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双方同意由合同仲裁委员会仲裁(双方未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双未达成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起诉)。

  第九章 其他

  第三十三条 安全生产。乙方按有关规定,应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承提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非乙方责任造成的伤亡事故,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和有关费用。发生重大伤亡事故,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甲方代表。同时按有关部门要求处理。

  第三十四条 乙方可根据室内装饰管理论部门的有关规定进行工程分包。乙方与分包单位签订分包合同后,将合同副本送交甲方。分包合同不能解除乙方任何去何从义务和责任,分包单位的任何违约或失误,均由乙方负责,分包工程价款由乙方与分包单位自行结算。

  第三十五条 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事宜: 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送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室内装饰行业主管部门各一份。

  第三十六条 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支付工程决算完毕,乙方将工程交会甲方后,除有关保修条款仍然生效外,其他条款即告终止,保修期满后,退还保修款项,有关保修条款终止。

  发包方:(章) 承包方:(章) 地址: 地址:

  年月日:

工程装修合同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协商一致,甲方同意将 工程委托乙方施工。为明确甲、乙双方在工程施工中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特签订本合同以共同遵守执行:

  一、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

  2. 工程地点:

  3. 工程内容:

  二、承包方式及工程造价

  1. 承包方式:乙方包人工、包材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

  2. 工程含税总造价暂定为人民币元整(¥元)。

  3. 施工过程中,甲方因实际需要出现个别项目的调整而引起工程量的增减,其结算价以承包单价为准作相应调整,如有需要则补签《增加工程补充协议》。

  4. 上述增减之工程量须经甲方工程部监理进行现场签证确认,作为结算依据。

  5. 乙方提供由甲方确认的施工用料清单作为合同的附件。

  三、工程期限

  1. 须在甲方规定工期内完成全部工程并按合同要求交付甲方使用。

  2. 经甲方确认有以下原因之一者,由甲方监理签证确认后工期可以顺延:

  (1) 甲方在施工期间修改设计。

  (2) 甲方未能在约定的开工日期内交出施工场地。

  (3) 因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事件影响,或非乙方原因连续停水、停电八小时以上。

  3. 拖延工期时间超过总工期的10%时,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负责赔偿由此而引起的甲方经济损失。

  四、施工要求:

  1. 乙方必须按照甲方提供的设计图纸及有关资料进行施工。

  2. 在方案报价书基础上,由乙方提供主要装修材料样板,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方可用于施工。

  3. 乙方要进行严格的施工组织管理,做好各道装修工序的验收和隐蔽工程记录,并将施工和验收记录汇总移交至甲方。

  4. 工程竣工后,乙方要清理现场,将施工场地擦扫干净,做到工完场清,并负责将垃圾清运到甲方指定地点按规定外运。

  五、工程结算与付款方式

  1. 合同签订后,甲方支付乙方人民币(¥元)作为备料款。

  2. 工程完成80%时,乙方将完成的实物合格工程量上报甲方预算部(该工程量必须经甲方现场施工监理验收签证方为有效),经核实后支付工程进度款人民币 (大写) 元整(¥ 元)。

  3.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办齐结算手续后支付余款。留结算价的5%作为保修金,保修期为半年。

  4. 本造价为含税价,实际造价在工程竣工后验收时以实度计算为准。

  5. 甲方通知乙方开单后,乙方须持地方税务部门开具的建筑安装工程收款。

  六、工程验收

  1. 工程竣工后根据《建筑安装工程质量评定标准》、《消防规范》及乙方提供经甲方验收确认的材料样板作为本工程质量标准进行验收。

  2. 任何工程项目验收评定为不合格者,乙方必须在甲方规定时间内无条件返工并确保通过甲方验收,返工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3. 乙方施工中所用材料的质量、规格、等级等指标均以合同所附的材料清单为准进行验收。

  七、甲方责任

  1. 甲方提供经优化、认可的整套工程设计施工图。

  2. 甲方负责协调工地上的用水用电及其它与施工相关事宜。

  3. 甲方负责提供一个合格的施工场地给乙方进行施工,乙方承认在合同签订前已查看过甲方所提供的场地及周围的环境,掌握了所有与工程施工有关或对施工有影响的情况,乙方进场施工后因场地因素所产生的后果均由乙方负责。

  4. 甲方驻工地代表:协调工作。

  八、乙方责任

  1. 乙方必须提供主要装修材料的样板、器材,产品进货时应提交有关质量保证资料,经甲方核检无误后才能进场使用。

  2. 乙方必须保质保量,严格按照甲方指定材料样板进行采购、制作与施工。

  3. 乙方进场前按甲方规定到工程部办理水电开通手续,并严格按有关规定条款做好各项安全措施。

  4. 乙方进场后必须接受甲方工程部的监管并予以积极配合。

  5.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做到文明施工、安全施工。加强防火、防盗、防破坏等安全措施,杜绝施工事故发生。施工过程中乙方施工人员发生人身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

  6.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对甲方建筑物所造成的任何损坏,乙方负责对其进行修复,费用由乙方承担。

  7.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前,乙方必须对本工程进行保护,否则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8. 乙方须为本工程保修半年,自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之日起计。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应在甲方发出通知后24小时内派人修复,否则甲方可委托其他施工单位或人员进行维修,费用从保修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支付。若出现质量争议,应提交市质检部门裁定。保修期外出现的质量问题,乙方有责任承担修复工作,并酌情收取工料费。

  九、违约责任

  1. 除因战争、、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火灾、水灾、以及六级以上的台风、大雨、暴雨、地震等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影响施工外,工期每拖延一天,扣罚乙方工程总价款的千分之一。

  2. 甲方不能按时支付工程款,所造成工期延误及乙方损失,甲方负责赔偿。

  十、争议的解决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发生的一切争议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有权向中山市仲裁机关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提起诉讼。

  十一、其它事项

  1. 工程施工过程中所涉及的水电费用由乙方负担,甲方根据国家规定损耗结合地方供应价格,将在工程结算款中予以扣回。

  2. 下列资料为本工程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 甲方提交经优化、认可的整套工程设计图。

  (2) 乙方提交经优化、甲方认可的工程项目报价文件(甲乙双方盖章有效)。

  3.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甲、乙双方仍可协商解决。有必要时可签订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补充协议。

  4. 本合同一式四份,正、副本各两份,双方各执正、副本一份(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甲方:乙方:

  年月日:

工程装修合同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行规的有关规定,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嘉年华商场 装修工程施工承包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一、 工程概况

  (一)工程名称:嘉年华商场 装修工程

  (二)工程地点:北市区霖雨路嘉年华商场

  二、 承包范围及承包方式

  (一)工程承包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预算书所包含的装饰装修及安装全部工程内容。

  (二)承包方式:乙方包工包料施工。

  三、 合同工期

  (一)开工日期:20 年 月 日

  (二)竣工日期:20 年 月 日

  (三)工期: 日历天

  (四)当发生下列情况时,工期相应顺延:

  1.由于甲方对工程作重大变更;

  2.非乙方原因每周连续停水、停电超过8小时而影响施工;

  3.不可抗力的情况发生。

  四、 合同价款:人民币: 元零壹分(¥: 元)合同价款确定方式:

  (一) 合同签订前,由乙方向甲方提交编制工程预算书;

  (二) 双方同意工程相关单价按云建标【20xx】668号《云南省建筑工 程造价计价规则》、《云南省建筑工程消耗定额》、《云南省建筑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云南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云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条例》为依据,以计价方式进行结算。

  (三) 人工按250.00元/工日计算,其中53.23元/工日按定额规定取 费,其余196.77元/工日按市场差价进行结算。

  (四) 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工程变更,必须办理工程现场变更签证,经建 设方签字认可后方可进入结算。

  五、 结算方式

  (一)乙方按现场实际完成的工程量以及甲方签字认可的工程变更签证、竣工图纸以及合同规定编制工程结算报告;甲方审定结算报告后,双方按审定结果进行结算。

  六、 工程款付款方式

  (一)本工程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甲方按合同价款的 %向乙方支付预付款,即人民币 元。

  (二)乙方完成工程量的80%,并经甲方认可后,甲方于3个工作日内支付乙方至合同价款的80%。

  (三)乙方在完工之日起7日内向甲方报送工程结算报告和结算资料。 甲方在收到工程结算报告和结算资料15天内进行核实,作出确认或修改意见。竣工验收移交、工程结算等手续办理完毕之日起7日内付至结算款的97%,余3%作为该工程保修金。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业主之日起开始计算,两年保修期满后甲方将保修金余额无息退还乙方。 保修期内,因质量引起维修费用由甲方从保证金中扣除,具体金额以甲乙双方确认为准。保证金金额不足以支付的,甲方有权追偿。

  七、 甲乙双方的责任与义务

  (一)甲方责任与义务

  1.负责到工程所在地管委会()和有关部门办理相关施工手续及承担相关费用;

  2.向乙方提供施工图纸;向乙方提供所需施工用水、用电接点,费用由乙方承担;负责工程质量和进度的监督及验收;

  3.负责协调乙方免费使用商场的货运电梯;协调需物管公司配合的相关事宜。

  4.负责根据合同及时向乙方拨付工程进度款,若延期支付,则承担由此引起的工期延误相关责任。

  (二)乙方责任与义务

  1.按国家的质量要求及技术标准进行施工。若因乙方的原因出现不合格的质量问题,由乙方自行无偿返工修复,工期不顺延。

  2.乙方在施工中应接受甲方代表对质量及工程进度的检查监督。

  3.根据甲方的要求,及时完成施工图纸所包含的工程内容,对现场出现的技术问题作出及时处理。

  4.严格按照商场及物管公司对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的要求进行施工;按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施工工地上所发生的安全事故,一概由乙方承担。乙方应安排人员对施工现成进行保洁,随时保持现场清洁、卫生。

  5.施工中所产生的施工垃圾由乙方进行处理,废料集中堆放,并及时清运出施工现场,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并承担与此相关的所有费用。

  6.乙方施工人员必须遵守甲方现场各项管理制度,保护好已完工成品,因管理不善而造成成品损坏的,均由乙方负责赔偿。严格执行有关文明施工管理规定。

  7.负责施工所需材料的采购。由乙方采购的材料,应按甲方签认的规格型号及尺寸采购并得到甲方的认可后方能使用。

  八、 工程变更

  (一)工程项目或施工内容如需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工程变更单,同时调整工期。如增加项目或工程量,其价款应由甲方先确认。工程变更单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该变更单为本合同附件。

  (二)工程内容及做法如需变更,必须经甲方同意,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相关费用结算时按规定进行调整;因甲方要求设计变更导致的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三)甲方如需取消预算中的某个项目,须提前通知乙方,如乙方材料已进场或已施工,所产生的费用将由甲方承担。

  九、 工程质量标准与工程验收

  (一) 本工程的施工质量标准为:按《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达到一次性验收合格;乙方承诺,工程验收时工程质量若达不到一次性验收合格,将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无条件返工或修复直至达到《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并承担赔偿甲方相关的损失。

  (二)乙方应做到按施工图精心施工,工程质量达到国家质量验收标准及相关行业标准的要求;若无标准的,以施工图及施工说明为准。本工程乙方必须保验收合格。 (三)竣工验收:工程竣工后,乙方书面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自接到验收通知后两天内组织验收,填写工程验收单。竣工2日内甲方不验收又不提出书面意见,视为质量验收合格(工程存在质量问题的除外)。未经竣工验收,甲方单方入驻的视为竣工验收合格。在工程款结清后,双方办理交接手续(如房屋钥匙等)。

  十、 关于材料采购的约定

  乙方购买材料必须符合设计及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乙方应事先提供材料样品或样本,经甲方验收认可后封存,作为材料供应和竣工验收的实物标准。若乙方所采购的材料型号、规格、数量、型号有误,造成的损失及工期延误,由乙方负责。

  十一、工程保修

  工程质保期为两年,以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算起。

  十二、违约责任

  (一) 若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达不到合格标准,乙方除负责在甲方规定时限内整改合格外,另承担工程总造价10%的违约金;

  (二) 若因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工程工期每延误一天,乙方承担200元违约金,累计计算;

  (三) 凡因合同双方中的一方不履行合同或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或给双方造成损失的,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偿双方损失。

  十三、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的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工程所在地提起诉讼。

  十四、其他约定

  1.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在完成双方各自的职责、义务和经济往来后终止。

  3.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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